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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乡村组织振兴的“广元路径”

2019-03-28 23:34广元三农网编辑:冉际春人气:


山区乡村组织振兴的“广元路径”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广元市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相玉见

    乡村振兴,必先乡村组织振兴。广元作为盆周山区市,如何走出山区特色乡村组织振兴的路子?日前,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市委刚刚印发的《广元市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有哪些方面?
    答: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省宜昌市许家冲村考察时指出,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乡村振兴勾画出“路线图”。
    乡村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2018年10月,市委对起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文件及方案作出安排部署,明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起草《广元市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我们坚持边调研、边学习、边借鉴,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起草《实施方案》。经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后,于2019年3月14日以市委办名义印发。
    《实施方案》是指导全市乡村组织振兴的基本遵循。《实施方案》的出台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全域过硬,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实施方案》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突出政治站位。对标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乡村组织振兴最新要求,确保乡村组织振兴正确方向。二是突出系统思维。立足乡村振兴全局视野,致力系统谋划乡村组织振兴的实践路径,全面厘清乡村组织振兴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为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实践提供施工图。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紧扣目前制约乡村组织振兴的突出问题、薄弱短板,注重当下和长远结合,运用改革思维和方式,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着力破解难题、突破短板。四是突出传承借鉴。在继承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已有成功探索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借鉴浙江、广西、山东等省市推动乡村组织振兴的实践经验,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制度安排。
    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保障三个部分。鲜明提出“六个全面”的基本目标,系统明确以优化组织覆盖体系、建强骨干支撑体系、提升服务管理体系、完善三治融合体系、创新作用发挥体系、落实责任保障体系为内容的“六大体系”建设主要任务,细化24项重点任务和举措,刚性4项保障措施。
    问:乡村组织体系建设有哪些构想?答:乡村组织振兴,基础在组织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一是坚持把支部建在村上。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目前,要重视纠正村党组织设置规模不合理的问题,比如“袖珍党委”“超级支部”现象。同时,要及时对农村聚居点、农村社区进行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二是创新设置农村党组织。坚持立足实际,持续推进村党组织合建联建;大力探索区域化党组织设置,实行以片区建立乡镇大党委,推行中心村联合党委(党总支);加大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三是推动村内其他组织健康发展。规范设置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四是构建城乡党建融合新格局。以党建引领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化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活动。
    问:如何建强农村带头人队伍?
    答:《实施方案》提出,大力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要通过从优秀农民工中回引一批,从本村致富能手、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培养一批,从返乡居住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中选聘一批,运用“岗编适度分离”政策面向社会考聘一批,从现任优秀人员中跨村交流一批“五个一批”方式,多渠道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特别强调,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中心村、问题村,可实行由乡镇党委委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支持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
    在提升乡村干部能力作风方面,持续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学历提升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村党组织书记、村级党员后备力量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今年已经启动第二批学历提升班。
    在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方面,提出力争每个乡镇每年50%的村发展1名以上农民工党员、到2021年村“两委”换届时优秀农民工村党组织书记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目标。
    问:乡村服务体系建设有哪些新要求?
    答:《实施方案》提出三项任务:一是加强乡镇党委规范化建设。特别强调配齐配强乡镇党政正职及班子成员,为规模较大乡镇统筹选配1名专职副书记主抓乡村振兴。落实乡镇党委书记抓农村党建月例会制度。二是探索扩权强镇、合乡并村。依法依规赋予乡镇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经济发达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功能完善权责一致的管理体制,有序开展合乡并村试点工作。科学合理调整村和城乡社区规模,积极稳妥推进村优化整合。三是健全乡村便民服务网络。完善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社工+志工”联动机制。
    问:农村基层治理如何开辟新格局?
    答:一方面,要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健全基层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动把加强党的领导有关要求写入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相关组织章程,提倡村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鼓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提高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
    另一方面,要加强善治乡村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互促,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建立民选、民议、民建、民管村级公益项目建设机制;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行“互联网+”公开方式;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深入实施乡村道德建设工程。
    特别强调,要创新现代农业园区治理模式,把现代农业园区建成现代产业的核心区、善治乡村治理的先行区,全覆盖建立园区党委,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园区“党委+管委会”模式,提升园区治理水平。
    问:乡村党组织和党员如何在乡村组织振兴中直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答:乡村组织振兴,乡村两级党组织既是振兴主体,更是推动振兴的实践者、推动者。重点是实施“四大行动”:一是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先锋行动。提出支持村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入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章程获得合法收益;推广党员中心户、党员创业之家和党群创业综合体,引领党员群众互助发展;鼓励建设一批“红色农家乐(民宿)”“红色家庭农场”“红色农民合作社”“红色电商”等。
    二是实施乡村生态振兴先锋行动。提出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建立环境整治重点部位党员责任区,健全“干部+党员+农户”管理机制;实行村道、公益树木(行道树)、公共服务场所(村史馆、乡村公园、文化院坝)党员管护责任制等。
    三是实施乡村文化振兴先锋行动。提出常态化开展文明村镇、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星级党员户、星级文明户创建;发挥红色资源优势,推动红色文化进乡村、进村级组织活动阵地、进乡村大舞台;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家庭“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推行农村党员家庭“挂牌亮户”等。
    四是实施惠民聚心先锋行动。提出探索集体经济入股分红、创新创业信贷支持、自主经营奖补等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以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参与村级事务、开展为民服务,支持党组织健全规范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承接基层公共服务项目等。
    问:基层基础保障上有哪些新突破?
    答:有三条政策很有“含金量”:一是在村集体经济发展方面,规定村集体经济年纯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的村,可按照章程提取不高于10%的收益用于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和提高管理人员待遇;二是在关爱激励乡村干部方面,规定从2019年起全面推行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绩效补助”制度,基本报酬补助不低于省定标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绩效补助每人每月平均不低于500元、400元、300元,其他村干部(核定为1职)绩效补助参照村文书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预算。三是在村级组织场所建设方面,提出实施村级组织活动阵地改造提升三年计划,计划到2020年底所有村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完成改造升级,中心村党群服务中心原则上不低于300平方米,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功能作用。
    问:如何推动这一方案由蓝图变为现实?
    答:《实施方案》强调,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县区委是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抓好具体落实,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抓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合力。
    同时,统筹实施党建扶贫示范行动和乡村组织振兴“整乡推进、百村示范”行动,力争通过3年时间,创建50个整乡提升示范乡镇、300个乡村组织振兴示范村。推行“一年一计划、一年一会议、一年一考评”推进机制,实行工作项目“清单制+责任制”,确保乡村组织振兴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来源:广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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