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62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7期总第97期)_广元三农网——地方农村农业专业权威门户官网 广元三农网


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权威发布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62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7期总第97期)

2017-08-01 18:07广元三农网编辑:冉际春人气: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62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7期总第97期)
甘食药监公告【2017】第79期总第363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组织抽检调味品162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共抽检162批,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天水鑫三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百味源调味食品厂生产的鸡精,谷氨酸钠检出值为6.3g/100g;标准规定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16g/100g;标准规定为≥1.10g/100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天水鑫三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兰州百味源调味食品厂生产的鸡精,谷氨酸钠检出值为6.9g/100g;标准规定为≥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检出值为0.15g/100g;标准规定为≥1.10g/100g;检验机构为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0月19日之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省局向社会公布。

附件:1.17年第17期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17年第17期公告 附件2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3.17年第17期公告 附件3 调味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4.17年第17期公告 附件4 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1日

(来源: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凡本网注明"来源:广元三农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广元三农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广元三农网,http://www.gy3nw.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图说新闻

更多>>
四川第二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换届

四川第二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