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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意见

2019-04-04 23:15广元三农网编辑:冉际春人气:


广府发〔20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以及市委、市政府“脱贫奔康交通三年大会战”战略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加快我市农村客运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村客运是关系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民生工程,是联系城乡的桥梁纽带。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提升农村客运通达率和服务水平是保障农民群众“行有所乘”基本民生需求,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行动,对我市建设进出川门户型综合交通枢纽、推进脱贫奔康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重大意义,明确农村客运的公益性定位,加快完善农村客运发展的基础设施、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农村客运通达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的出行需求。
二、目标任务
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分级保障”的总体要求,落实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创新农村客运发展模式和安全监管体系,促进农村客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
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级城市有功能完善的客运站,所有乡镇有等级客运站,所有建制村有招呼站,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AAA级以上的县区达60%以上,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经县级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勘验认定率达100%,基本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安全便捷”的农村客运网络。
三、标准界定
农村客运线路是指县、区境内或者毗邻县、区之间的运营线路起迄地至少有一端在乡镇或行政村的客运线路。按起迄地不同分为城区至乡镇、城区至建制村、乡镇至乡镇、乡镇至建制村和建制村至建制村5个类别。
农村客运线路途经的路段路基宽度要达到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相关要求,单车道隧道净高不小于3.5米,桥梁技术状况为《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规定的一、二、三类桥梁,并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和设置错车道。开通农村客运班线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照便民原则,科学设置停靠站点。农村客运原则上应采用7座以上营运客车,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采用5座车。推广客货兼用型车辆,推动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快递、电商、邮政一体化融合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编制发展规划
各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征、人口分布、农村公路条件、客流规律等实际,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确保按时实现农村客运发展目标。
(二)落实政策保障
各县、区政府要明确农村客运的公益性定位,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发展的公共财政补贴保障机制和扶持支持措施。
1.建立完善配套政策。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完善农村客运发展用地、资金、财税扶持等配套政策。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将城乡道路客运油价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农村客运发展,保障农村客运油价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村客运经营者。
2.落实保险补贴政策。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要求,各县、区财政要足额落实“农村客运车辆按照不低于其保险保费金额70%予以补贴”的政策规定,并明确将承运人责任险和交强险纳入农村客运班线车辆保险保费补贴范畴。
3.建立运营补贴机制。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和建制村通客车的任务,市、县(区)两级政府建立公共财政补贴机制。对未通客车的建制村开通客车的,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按照每车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发放运营补贴,补贴给客运线路经营者,并根据实际情况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具体补贴办法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4.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落实新能源车辆补贴政策,推进农村客运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支持鼓励投入安全性能高、舒适性强、车型适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的绿色低碳环保节能型客车用于农村客运。
(三)完善基础设施
1.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各县、区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农村道路情况进行准确摸排并建立台帐,按照建制村通客车条件标准,加快农村公路改造、升级、延伸、联网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地区危桥和临崖临水等隐患路段治理,配套完善安防工程和交通标志标识,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和安全畅通能力。2020年前要提升改造通往687个行政村道路标准等级不达标或安防设施不完善的通村公路,其中,苍溪县402个、旺苍县58个、剑阁县42个、青川县55个、利州区97个、昭化区14个、朝天区19个。
2.加快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融合发展”的模式,因地制宜确定农村客运站场建设规模,加快建设全域覆盖、便捷换乘、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乡镇客运站和村级招呼站。农村客运站和村级招呼站要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2020年前要全面完成4个县级客运站(苍溪县1个、剑阁县1个、青川县1个、利州区1个)、95个乡镇客运站(旺苍县3个、剑阁县19个、青川县16个、利州区11个、昭化区27个、朝天区19个)、668个村级招呼站牌建设(苍溪县373个、旺苍县116个、剑阁县36个、青川县50个、利州区23个、朝天区70个)。
3.推进客货运输融合发展。各县、区政府要对乡镇客运站、村级招呼站产权归属进行清理并明确,通过市场化运作引进社会资本或国有企业资本,采取承包、买断或股份制等方式经营。要支持对既有闲置率较高的乡镇客运站进行改造,新建乡镇等级客运站要增设货运设施设备,鼓励支持新建、改建集客运、物流、商贸、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站。
(四)创新发展模式
1.优化审批审核机制。简化农村客运线路审批程序,扩大网上受理、网上审查、网上许可范围,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由县、区政府主导,公安、交通、安监三方共同制定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联合开展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工作,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审批高效、运行安全。
2.转变客运发展方式。积极调整农村客运结构,改变“定时、定站、定线”的传统运行方式,以公司化、公交化、片区化、网络化为方向,建立以公交客运、班车客运为基础,以预约响应式客运为补充的新型农村客运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较高的地区持续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对于地广人稀客流量少但存在区域化、个性化出行需求的建制村,可实行区域化经营和开行赶场车、周末班、电话或网络预约等多元化运输产品供给方式方便群众出行。
3.构建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行“互联网+交通”,建设完善客运站信息管理系统、车辆卫星定位与调度系统、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系统、公众出行信息及服务投诉系统。有条件的农村客运站要实现联网售票,全面提升综合信息化服务能力。
(五)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市场管理。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农村客运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客车超载和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村客运市场退出机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规经营的客运经营者,要依法责令停业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经营资格。要加强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评,奖优罚劣,不断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
2.加强安全监管。要健全“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农村客运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广建立由乡镇政府牵头,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机构,落实专人和经费,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和市场整治工作。要推动建立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委托乡镇交管办、农村派出所、交管站委托执法机制,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发展水平。
3.加强价格监管。各县、区政府要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做好价格公示,并强化运价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乱涨价、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秩序,切实保障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发改部门要综合考虑农村群众承受能力和企业经济效益,根据车型、道路、客流和运行成本,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不同的运输组织方式实行不同的票价,对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可结合地方公共财政补贴情况,实施特定的优惠票价;通过电话或网络“约租”提供的响应型农村客运服务可实行市场调节价。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农村客运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交通运输、财政、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发展改革、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运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等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任务。各县、区政府要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抓好农村客运发展的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全市农村客运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计划下达、考核实施,指导各县、区有序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工作。市、县(区)两级财政按职责组织筹集并足额落实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费补贴和营运补贴,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配合做好农村客运发展相关工作,积极支持农村客运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逗硬考核奖惩。市政府将农村客运发展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建立考评奖惩激励机制,并与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公路养护和以奖代补等资金挂钩。对工作推进不力、资金保障不到位的,市政府将进行约谈、通报。各县、区政府要将农村客运发展纳入民生实事专项督查。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要大力宣传、积极推广农村客运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应予以表彰奖励。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1日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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